为充分展现丽正书院同学们的精神风貌,挖掘先进典型,发挥榜样模范的示范带动作用,激励丽正学子奋发进取、全面发展,我院特举办第二届“丽正之星”评选活动。
一、评选范围
丽正书院全体在校生
二、评选类型
1.丽正学习星
具备下列条件(1)、(2)、(3),同时具备(4)至(6)中的1条:
(1)有优秀的学习习惯和刻苦的学习精神,在学习方面起模范带头作用,上一学年学分绩点在4.0以上或平均成绩85分以上;
(2)全国大学生英语六级考试425分(含)以上;
(3)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企业奖学金或校奖学金;
(4)参加SRTP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并获得校级(含)以上成绩;
(5)参加其他学科竞赛并获得校级(含)以上成绩;
(6)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正规文学刊物上发表原创作品
2.丽正创新星
具备下列条件的(1)至(4)的2条(含)以上,同时具备(5)至(7)中的1条:
(1)积极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成绩,或参加“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获得校级及以上成绩;
(2)积极参加“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得校级及以上成绩;
(3)积极参加“创青春”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得校级及以上成绩;
(4)参加其他学科竞赛并获得校级(含)以上成绩;
(5)有科研创新成果,获得国家专利;
(6)在CN学术刊物上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或在正规文学刊物上发表原创作品;
(7)参与编写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
3.丽正文艺星
具备下列条件的(1)至(3)中的2条:
(1)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书院各项文艺活动,表现突出,为丰富校园课余文化生活活动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2)组织或参加一个文艺团体,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
(3)参加校内外文化艺术大赛并取得名次,如为集体项目,应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
4.丽正体育星
下列条件均需具备:
(1)积极组织或参加学校、书院各项体育活动,表现突出,用自身的体育特长带动广大同学参与全民健身体育活动;
(2)在校学习期间,代表书院参加校级(含)以上体育比赛并取得名次,如为集体项目,应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
(3)积极参加书院体育队
5.丽正志愿星
下列条均需具备:
(1)长期坚持参加大学生社会实践或各项志愿服务活动,社会实践事迹突出,积极传播公益文化;
(2)积极参加学校、书院社会实践团队和志愿服务性质的学生组织,并在其中发挥骨干作用;
(3)组织参与的社会实践或志愿服务活动在学校乃至社会上产生积极影响和广泛好评,本人获得院级(含)以上“优秀青年志愿者”、“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6.丽正之星
综合素质较强,满足上述之星中三者及以上即可参选。
三、申请方式
申请方式:各班团支书将申报推荐人选的相关材料(包含报名表及申报支撑材料)电子版以团支部为单位于2023年11月30日前报送至邮箱:lztwzuzhibu@163.com,纸质版一份交至一站式学生事务中心。
四、活动时间
2023年11月-12月